青阳县古为陵阳、泾县地。三国时期,吴国新置临城县,为临城、陵阳县分领。东晋侨置定陵县,为3个县分领。隋分属泾、南陵县。唐分属泾、南陵、秋浦县,疆界已很难考清。其疆域大体定型于唐天宝元年(742年),分泾县、南陵、秋浦3个县地置青阳县。
青阳县建制后疆域主要变化有:一是唐永泰二年(766年),划出南境的六都、广阳等地入新置的石埭县(治广阳故城,已淹入太平湖)。二是1959年3月22日决定,撤销青阳县,并入贵池县。三是1961年12月15日,恢复青阳县,仍其旧域。四是1974年2月11日,安徽省革命委员会决定,将铜陵县的董店、新建公社和大通镇划归青阳县。1月18日,撤销这一决定,上述地区实际未动。建县以来疆域变迁较著的实只有唐永泰间一次。
1949年10月1日建国,青阳县仍属皖南人民行政公署池州专区。1952年3月28日,青阳县改属安庆专区。1956年5月6-8日,青阳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决定,改青阳县人民政府为青阳县人民委员会。1959年3月22日,撤销青阳县,并入贵池县(仍驻今贵池市区),仍属安庆专区。实际上未执行。1961年12月15日,恢复青阳县,实际上是追认。1965年6月21日,青阳县改属安徽省池州专区。1968年4月6日,成立青阳县革命委员会。1980年1月29日,青阳县改属宣城地区。1981年4月3日,青阳县革命委员会改称青阳县人民政府。1983年6月7日,青阳县改属芜湖市。1988年8月17日,属池州地区,2000年6月25日,属池州市至今未变。